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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小区地面车位归属问题
提交时间 2024-12-15
咨询内容 我是栾川县城关镇山城半山小区业主,小区地面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所有权归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售卖给业主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5-01-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