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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给老兵遗属颁发纪念章的事宜
提交时间 2025-06-25
咨询内容 您好,我外公是抗战军人,孟津县退休干部,抗日七十周年纪念的时候颁发了纪念章,那时候老人还健在,外公在2016年的时候去世了,请问我母亲作为女儿是否属于遗属,是否符合本次发放领取纪念章的范围? 另需咨询纪念章的领取方式,需要什么手续及联系电话? 外公姓名:杨秀峰,原居住地址:洛阳市孟津县麻屯镇西大街。部分相关事迹报道链接:https://www.krzzjn.com/show-1362-111371.html 咨询人电话:13213633007,咨询人姓名:郭贝贝。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孟津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6-2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章颁发范围:为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纪念章领取申请人需要向其所属单位递交申请,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详细情况建议您咨询老人退休时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