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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根据政策,从2025年秋季
提交时间 2026-01-28
来信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根据政策,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本地民办幼儿园免除童保育教育费如何实施?孩子家长如何退费请告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新安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1-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教体局调查反馈如下:网友您好!根据文件规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按照发改部门批准的保育保教费收费标准,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不含伙食费、杂费等);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我县减免政策为:民办幼儿园(市级示范园)每生每月减免240元,汉关街道民办幼儿园每生每月减免220元,其它镇区每生每月减免200元,高出的部分由幼儿园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免除保教费从2025年9月起逐月退还。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379-6308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