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景阳镇中方村五保户李建涛家中失火,无家可归,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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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06-14 |
| 来信内容 | 我叫李建涛,69岁,身份证号码为,4328195107165019,是景阳镇中方村五保户,也是中方村最贫困的村民。我长年居住在三间老旧土房内,智商低下,劳动能力弱,至今没有成家。2020年5月27日下午6点左右,因做饭不慎引起大火,为了抢救家里270元现金,我被大火烧成重伤,被亲戚送往县中医院治疗。村民报警,消防队将火扑灭后,因担心复燃,村干部找来挖掘机将我三间土房彻底平掉。经亲戚们轮流照顾,目前我的伤情虽然有所好转,但是仍然不能出院。所有衣物、证件、口粮等全被烧光,如今身无一物。其间,村干部只来医院简单看过一回,承诺回去后和镇领导商量安排我以后生活问题,如今快20天了没有一件事情落到实处,镇、村各级干部都是推诿扯皮。我是五保户,无儿无女,出院后无住房、无饭吃、无衣物、无分文,年近70岁,后续还要治疗。我要求不高,只想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有基本生活保障,让我能正常生存下去。在上级巡视组在我县巡察其间,希望我的困境能得到领导重视,尽快解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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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06-25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经查:李建涛,男,现年69岁,家住景阳镇中方村,五保户,身份证号410328195107165019。2020年5月27日下午6点左右,李建涛因做饭不慎引起大火,为了抢救家里270元现金,被大火烧成重伤,亲戚将其送到县中医院治疗,消防队将火扑灭后,因担心复燃,村干部又找来挖掘机将其三间土房彻底平掉,就其反映出院后无住房、无饭吃、无衣物、无分文问题,经过镇、村干部共同努力协商对其进行救助:1、申请县民政救助,按照最高标准给予救助,目前手续已审批,等待发放救助款。2、因本人是五保对象,安排其①入住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但本人及其亲属不愿入住;②入住李建涛侄儿住处,但其侄儿李书铭不同意住在其房屋内③村里已为其找到安全住房入住。3、镇、村为其提供床、床上用品、被褥和生活用品,使其有基本生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