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洛阳市洛宁县城区步行街管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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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03-29 |
| 来信内容 | 你好领导: 近段时间洛宁县城区步行街市政管理出现一些对步行街商铺管理个人觉得执法过度问题。本来市政管理出发点是好的,是维持市场市容合理正常有序发展,其中市政整治了步行街南口一些小吃摊位的问题(一些私自乱摆摊的小吃摊位,他们长期混乱无序摆在市场口,堵塞交通造成市场内部消防通道作用丧失,增加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也对于市场内部的违建进行整治;但是在进行市场内部个门店维护秩序时候,对于各门店门口(如自家门店玻璃门上挂上商品衣服等)劝导管理,中间也存在执法范围不明确问题,自己总结的不好,问题也不大,就是让本就艰难的商铺和平民,不要再增加多一些的负担吧!!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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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3-3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已与您电话联系,并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市容管理中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相关内容向您解释禁止店外经营的原因。另店外经营会影响步行街内道路畅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经过沟通和讲解您已表示理解执法的必要性,并积极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