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违规占道经营及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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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7-21 |
| 来信内容 | 金城寨街,正大西区大门口,每天都有大两违规经营占道情况。 一、集中于中午11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19点。大量食品类经营者,无证经营,虽为零星小额经营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在治愈前不得从事此类工作。】仍需办理健康证,但是更具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无一家拥有。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二、大量经营者占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和停车位。占据机动车道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占据非机动车道影响正常非机动车道通行,且由于非机动车道本身就不宽裕,极其容易发生碰撞事故。且食品经营占据车道,中午又有大量顾客购买,人群堆积,极其容易发生碰撞事故。人行道更是狭窄,且商摊部分为明火作业以及油炸类作业,极其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制作环境露天,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三、之前洛龙区市政府虽然安排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管控与驱离,但是每过段时间【大约半个月左右】又会发生此种情况,建议定期进行巡查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杜绝此类高安全风险行为。 最后麻烦政府对最终的解决答复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本人也会定期查看整改情况。后续如果依然有这种危险情况,也会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供检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安全、行人安全以及食品安全。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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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7-24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洛龙区政府核实: 我办工作人员联合城管局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对周边游商进行治理,告知其此处禁止占道经营,避免影响通行。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