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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新安县德馨居小区请求开通暖气
提交时间 2021-11-1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新安县德馨居小区5号楼业主,我所居住的德馨居小区5号楼,于2020年2月交房(延期2月无补偿),在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双气入户,2020年冬季,开发商以小区无换热站为由,无法提供暖气;在2021年10月,新安县各小区都已经开始收取暖气费,但我小区迟迟未通知收费,小区业主多次与物业(涧云物业)沟通,物业以入住率不足80%为由,不向热力公司申请开通暖气;后业主多次组织与热力公司、物业沟通,均得不到有效答复。 5号楼业主多为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家中多有老人及小孩在家,今年寒冬,若无法供暖,会对老人孩子身体健康产生较大影响,,希望有关领导能关注此事,帮助我们小区解决供暖问题。 请求领导能关注此事。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1-1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 德馨居小区5号楼目前入住人数只有30%左右,达不到用暖条件,故暂时无法实现供暖,参照我省其他地市集中供热入住率相关标准(如安阳等):在实际供热过程中存在户间传热及固定的能源消耗(电能)、损耗(热能)等原因,为保证供热效果,使用集中供热的小区用热率(入住率)需达到70%方可供热。集中供热体现在集中性,俗称“抱团取暖”,如果小区入住率、用热率不足时,供热效果将受很大影响。考虑新安县实际情况,如果小区的入住率在60%或者50%,可由业主代表或物业公司(开发商)和供热企业进行协商相关供暖事宜。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