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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如何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在门诊、药店就诊买药时使用?
提交时间 2018-11-24
来信内容 1、现在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征缴,有条优惠政策是独生子女家庭可有一人免费参保,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去哪个部门办理? 2、交了2年了,之前的钱是否在账户里?有多少?就诊买药时如何使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1-29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经咨询县社保部门,现将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1、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缴费;3、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等涉及参保补贴人员的缴费工作由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落实好参保补贴政策;4、城市户籍的续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就近银行网点缴费(我县为中国银行、洛阳银行),也可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税务全口缴费,如查询不到个人信息,请到县社保中心一楼业务大厅核实有关信息传递后,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就近银行网点缴费;5、城市户籍的首次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次日起再到就近税务部门办理查询缴费。 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门诊、药店就诊买药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2017年起,按个人缴费的60%建立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需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使用,当年个人账户若有结余,累计到下一年度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