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800元补偿款,到手只剩20,钱到了谁的口袋?!!!! |
|---|---|
| 提交时间 | 2020-01-06 |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肯请你抽出一小会时间看一下下面百姓的哭声,我是长水乡。连山村村民,2018年响应政府号召,我们村种植牧丹,享受政府3年补贴,1亩800元,2018补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0-01-08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经调查,赵春涛2018年在连山村种植牡丹,合同面积为6亩,县林业局和市牡丹办验收后实际种植面积为5.7亩,按照政策补贴标准每亩每年应补贴800元,共计补贴4560元。但赵春涛在种植前期没有资金购买种苗,在农村合作社贷款4436.4元,其中4140元为种苗钱、296.4元为贷款利息和合作社贷款正常开支。因此2018年补贴资金扣除贷款金额后实际发款123.6元。根据相关政策,种植牡丹每亩每年补贴800元,共补贴3年,每年县林业局和市牡丹办验收实际面积后,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期间群众无异议后,再予以发放补贴资金。 2020年1月6日,镇村干部已将牡丹种植相关补贴政策与赵春涛进行详细说明,赵春涛本人表示满意。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