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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城管强拆百姓铁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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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8-01 |
来信内容 | 我是洛阳市瀍河区九龙台街53号院的一名业主。街道办事处于7月29日贴的通知,要求小区业主自行拆除私搭乱建。本小区已经很多年没有大门了,也没有门卫,因为好几个业主都丢过两次以上的电动车电瓶。为了安全起见,单元的住户一起对钱在楼下装了个铁门停放电动车已经有好几年了,没有再出现过丢电动车电瓶现象。现在街道办事处突然要求拆除,我们也没有意见,如果这个铁门属于违章建筑的话,我们小区业主会大力支持!但是7月29日贴的通知,限三日内自行拆除,我们还没来得及拆除,7月30日一大早,城管就带着一大帮收废品的进入本院,强行拆除,而且把拆下来的铁门直接拉走!因为铁门是我们好多户对钱装的,现在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拉走,去找城管队的人协商,他们给出的答案是,他们只负责拆,不负责保管,我们之后咨询过别的社区,人家都是拆完以后把拆下来的东西还给业主,但是我们这边拆下来的铁门是他们叫来收废品的拉走的,现在却说谁拉走的让我们去找谁!他们在拉走的过程中,我的一辆小轿车因为当天限行,在院子里面停放,也被他们碰了一个坑,现在去找他们要说法,也是一句话:谁碰的让我去找谁!因为本小区之前有大门,后来大门损坏,就一直在墙边靠着,至今也没有人解决,现在又把我们自己对钱装的铁门拆除,如果再丢电动车的话,谁来负责?现在我们就想要个说法,一:办事处贴的通知,规定的自行拆除时间是三天,为什么通知贴出来后,第二天就过来强行拆除?二:楼下自己装的铁门算不算违章建筑?如果不算,希望他们可以给我们恢复,确保我们的财产安全!三:如果算违章建筑,可以拆!那么他们在自行拆除期限内就私自把我们的门拆除,卖门的钱去哪了呢?这应该属于我们业主的共同财产。四:我的车是在他们拆除大门的时候被损坏的,这个要谁来负责?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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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8-03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议您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我们也会将此问题转交到辖区城管部门核实处理, 202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