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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河南硕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合同退款的投诉(代父亲提交)
提交时间 2025-09-21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父亲杨敏光年纪较大,不便操作网络,由我代为反映情况。 我父亲于2025年9月10日在河南硕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送货上门时签订合同,总金额 4万元。合同上写的日期为9月9日(系河 南硕沃农业科技公司自行填写),但实际送货及签订时间为 9月10日,签约地点为我家,实际地点与合同标注的地点不符。 付款情况如下: 定金 2000 元(2025年9月9日11点05分); 定金 1 万元(2025年9月9日14点37分); 剩余款 2.8 万元(收货后支付,即2025年9月10日15点45分)。 合同明确约定:签订后两日内,如不再继续养殖,可提出退养并退款。 我父亲于 9月10日当晚通过微信提出不再养殖,并要求退款,但对方一直未给予任何实质性答复,直至期限过后才予以回 复,并以各种理由推诿,多次沟通未果,至今未退还剩余款项(扣除运费、产品费用),应退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 我已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合同照片、付款凭证、收据及微信聊天记录。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验。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介入,督促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尽快退款,维护我父亲的合法权益。 【补充说明】经查询公开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2023年已有被起诉记录,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存在类似纠纷案例。希 望监管部门予以关注,加强监督。 此致 敬礼! 代写人:杨惠栋 联系电话:18050789113 日期:2025年9月21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9-26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建议您向养殖业主管部门反映您的诉求,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