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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家人于2024.10.28在洛阳艾斯瑜伽办卡后第4天,商家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
提交时间 2025-08-24
来信内容 家人于2024.10.28在洛阳艾斯瑜伽办卡后第4天,商家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通知搬迁了新址,家人提出退费,商家拒绝。遂拨打12315投诉、百姓呼声发贴维权,分管此商户的翠云路监管所分别在电话回访和网络留言时回复:会现场核查,且组织双方协商退款事宜。之后,再无音讯,快4个月,事情毫无进展,请问: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如果翠云路监管所不作为,区监管所能受理吗?如果区监管所不受理是要去洛阳市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望答复!本来一件事实清楚,脉络清晰的小事,不理解为什么在翠云路监管所这里成了难于上青天的大事。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8-2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洛龙区艾斯瑜伽馆办理退费问题,前期我局执法人员已到该瑜伽馆注册经营地址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该地址从事经营活动,拨打经营者预留手机号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我局将该瑜伽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接到反映商家在紫金风景线小区内部从事经营活动的消息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上门核查,发现该处为居民自住,住户拒绝配合调查并称未开办过瑜伽馆。后经多方查找询问,2025年8月25日与该店现经营者取得联系,经调解,由双方先自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再联系我所进行处理。目前,我局已要求商家回洛后到我局开展行政约谈,拟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