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洛龙区翰林苑小区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法律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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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10-01 |
| 来信内容 | 我于2020年5月向洛龙区翰林苑小区物业公司德仁物业反映屋顶漏水,物业公司对此事一拖再拖,通过我一再要求,直至2021年9月才勉强完成房顶防水,从反映信息到完成修复长达17个月,在此期间我家内部配电箱、沙发、壁纸、衣柜不同程度受损,物品累计损失一万余元,我与该公司多次沟通,该公司均表示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给予任何赔偿。我认为物业公司在处理该事件上拖沓推诿,因为其工作效率低、不负责任是造成我严重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因此向市长同志请求帮助,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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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10-1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 维修该房屋漏水问题需动用大修基金,需相关业主签字,故时间较长。现经社区协调,业主已同意与翰林苑物业当面协商此事,经沟通,协商时间暂定于下周二。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