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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结婚证和身份证年份不符不能用
提交时间 2023-12-06
来信内容 结婚证和身份证年份不符不能用 我的户口现在洛龙区,丈夫从武警水电一总队退役后自主择业户口在广西南宁,我们俩长期在洛阳居住。 1994年丈夫在武警水电一总队服役,当时工地在广西隆林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我们夫妇俩于1994年2月21日在隆林县某乡办理了结婚证(结字第25号,时间太久忘记具体的地点了)。由于我的实际出生年份是1969年,出生年份在迁移过程中写成了1970年,后来办理身份证时也是按1970年办理。结婚证上我的出生日期是1969年9月14日,结婚证上的出生年份和身份证不一致,导致生活中诸多不便。能否在咱洛阳补领个和身份证相符的结婚证?如何补领?在哪里补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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