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洛宁县兴华乡南村村民的土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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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5-17 |
| 来信内容 | 我是洛阳市洛宁县兴华乡南村一组村民,现我家与房后邻居因土地权,下水管道不让通行引起纠纷。因我家在规划建房时,按房产证上的面积,预留有下水管走线空间,而房后邻居仗势欺人,借以有人虚张声势,无赖不让我家铺设下水管道;其事情发生前后,已上诉到乡政府,可结果仍差强人意,在已确认结果是我家并没有占用邻家土地,可以通行下水管道的情况下,仍没有任何决断性结果,所以也没有指望与盼头,望县相关领导部门,看到问题,请相关单位领导进行调查解决处理,深表感谢!关于上述这件,为什么删除,不给予处理,我再次查询结果,却显示没有此条信息,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如果有结果,我不会请求县政府相关领导的帮助。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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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5-25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在接到西南村一组村民刘文学、朱建亚的反映件后,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安排包村领导协同村组干部等相关人员进入调查,经过近三天连续调解,调处结果如下: 经协调,22号晚上,刘文学同意朱建亚安装下水管道随朱建亚自家后墙下连接横管自东边水沟排出,23号晚上村支书袁书林等人前去签订调解协议时,刘文学反悔不同意朱建亚下水管道直出东边水沟,要求再拐至朱建亚侧山墙处再出水,朱建亚不同意,因此没达成协议。我镇调查组将继续协调解决。 特此说明 附协调小组名单:包村领导: 代 涛 村支部书记:袁书林 村委副主任:袁孝光 兴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