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武汉南路东方红汇景城物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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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09-11 |
| 来信内容 | 要求东方红汇景城物业向业主公开收支明细、利润比例、账面资产、人员结构,物业人员往年工资报表以及物业公司利润分配等情况。请物价局给出经济适用房小区利润比例,请税务局给出物业公司纳税情况。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3-09-14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一、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三、电梯、水、电、气、暖等设备设施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及维护保养情况。四、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其中,第四条关于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分摊的公示,前提是物业合同里是否包含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分摊。 除以上内容必须公示外,其余内容未有相关法规规定需要公示。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