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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申请车位电表安装
提交时间 2026-08-0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洛龙区河风雅叙小区居民,我们小区用电是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是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我们在安装车位充电桩的过程中,发现从小区总闸总表拉电线安装充电桩的成本过高。根据国家标准,我们申请相关单位就近我们车位处安装电表。可是供电公司和物业两方互相推诿,不给我们装电表,导致我们的充电桩无法安装,所以我申请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 申请依据如下:《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规定分配电箱与充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文。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8-1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洛龙区政府核实:

        经物业核实,关于充电桩安装问题地产交付已经统一装好电表。电表往后到充电桩的线路属于业主个人私有部分,布线施工和费用需要业主自行负责。物业人员实地查看过您车位周边环境,暂时没有条件新增电表,达不到30米内装表的要求。后续业主准备施工安装时,物业工作人员免费为业主提供安装服务。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