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尊敬的县政府 你好:翔梧路石锅鱼后房屋 夜晚施工噪音比较大 希望能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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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7-04 |
| 来信内容 | 首先感谢县政府对我前一个问题的处理 6月22号以后夜晚没有再施工 现在7月3日晚上又开始施工 直到4日凌晨还未完毕。 还请县政府帮忙处理。非常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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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7-1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按照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局立即派综合执法大队第五中队到现场进行查看,该处房屋属于居民自建,工作人员再次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改正,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