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图书馆的用途 |
|---|---|
| 提交时间 | 2019-07-22 |
| 来信内容 | 为什么图书馆不能带自己的书进去看。那么好的公共资源,难道不能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学习的场所吗?实在天气问题,条件不好的人,想利用公共资源学习,却不能利用,白白浪费。 可以鼓励市民捐献自己不用的有价值的书籍,补充图书馆的社会用书资源。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19-08-09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公共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个人图书不允许进入图书馆的流通书库,报刊阅览室等场所,这样容易引起图书管理混乱和不必要的麻烦。图书馆在七楼专门设有自修室,允许读者可以携带自己的书籍到自修室学习。洛宁县图书馆在馆内和县图书馆网站上设立有鼓励社会各界图书捐赠的公告,在县图书馆内成立有图书捐赠中心,设在县图书馆办公室,欢迎大家踊跃捐赠图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