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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私家车在车位被划,小区摄像头形同虚设!
提交时间 2022-01-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同志: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家住涧西区武汉路河柴01号小区17栋。昨日(2021年12月26日)下午2点钟左右,我私家轿车在我们小区的自家停车位上被人恶意划伤。随后我拨打110进行报警。 辖区民警到达现场取证后,我要求调取社区监控(因距离我轿车十五米左右的电线杆上就有摄像头),经现场民警确认后回复我河柴家属区监控已经很长时间不能使用,原因是监控后期维护费用一直不交导致不能使用,而且这个问题派出所也多次反映均至今得不到解决。 小区监控摄像头是小区里的公共设施,我们小区业主每月缴纳的物业费是包含这部分费用的。但现在摄像头从民警出得知是长期无法使用。现在只是我的车被划了,说的严重些万一出现命案而破案的关键证据需要调取这台监控,但是这台监控却因为没有缴纳费用而不能用,这是不是对安装这台监控初衷的莫大讽刺? 社区监控是一个城市的“末梢神经”,是公安机关的无数只“千里眼”,只有眼睛雪亮才能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藏!希望尊敬的市长同志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个问题,给我们普通市民一个安全有保障的和谐社区环境!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1-1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核实并说明情况,会继续协调物业办及办事处社区继续跟进此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