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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公积金提取条件、纯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咨询
提交时间 2025-01-19
来信内容 你好,办理完纯商业贷款,购房人是两个人,两人关系是未婚的男女朋友关系,问题如下: 1、是否可以直接提取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2、在纯商贷的前提下,如果办理过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业务,是否限制了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请解答,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1-2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及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操作细则》的通知(洛管委会〔2024〕80号)第二部分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一)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对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根据《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2〕2 号):本办法所称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应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借款申请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住房共有产权人);二、借款申请人的商贷尚未结清;三、所购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所购住房仅为原商贷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