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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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8-01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反应洛宁县城郊乡溪村村村口门牌东侧有一家小型工厂,常年流黑黑的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溪村村地里,这么多年一直都没人管,一大片地都污染的黑黑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这黑水的污染情况及这里面有没有官商勾结、不作为行为。并清除污染,还大家一片净土。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18-08-06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经查,城郊乡溪村村口门牌东侧一家小型工厂为洛宁县宏达木业有限公司,该厂锅炉燃料是木材下脚料,锅炉房冲洗废水未处理就排放,反映属实。我局依法要求其在10日内(2018年8月2日—8月12日)完成整改,并接受处罚。我局监察一中队将加强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洛宁县环保局 2018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