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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奥体花城物业不给开具充电桩允许施工证明
提交时间 2023-03-25
来信内容 本人为奥体花城业主,在奥体花城拥有自己的固定停车位,奥体花城物业一刀切的形式不给开具允许施工证明,导致我电动车购买半年了一直安装不了充电桩。但奇怪的是,在此期间,不断的有业主在装充电桩,最近半个月又看到有两个车位装了充电桩,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允许施工证明,是不能够申请电表并且安装充电桩。为此多次去找物业要求开具相关证明,均被蛮横拒绝,非常困惑为啥物业不给开证明,却有人不断的在装充电桩,没物业的证明,那些充电桩的电表怎么申请的?要求物业给我开具充电桩安装的允许施工证明。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3-2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依据豫建行规〔2020〕6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的内容,第十条表明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可直接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也可通过物业企业或管理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并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无需办理投资备案等有关手续。同时依据洛发改〔2021〕4号文中第十条内容,自用充电设施所有人应要求物业公司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已要求物业企业配合电力、消防、办事处、城管等部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合规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