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同一物业小区,物业费翻倍收取 |
|---|---|
| 提交时间 | 2025-08-05 |
| 来信内容 | 涧西区云峰国际6号楼,与1、2号楼同为六建家属楼拆迁回迁项目,12号物业费0.98元,最后交工的6号楼定价1.98元,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分期开发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签订内容一致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公约。 交房时,每户业主拿到的是无期限的物业服务协议,普遍反映物业费过高,物业公司采取多交优惠措施降费,由于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只能先交,现要求降费至合理可接受水平,明确价格,明确前期物业合同期限。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08-11 |
| 回复内容 | 物业费定价施行市场调节价,我局不是价格政策制定主管单位,建议您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如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欢迎拨打1231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