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关于老城区政府及老城区城管局不作为、乱执法及执法不公正的申诉
提交时间 2022-08-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在2022年7月30日上午在洛阳市老城区陵园路与状元红路交叉口停车被洛阳市城管局以“人行道违停”为由处以罚款,现就此事由,申诉如下: 一、基本情况:7月30日9点左右停车时,此车位仍有白色停车线(有照片为证),车位附近无禁止停放或黄色交叉实线,早上10点左右离开时,发现上午9点49分贴上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经过观察附近车辆停放,发现其他车位停车线处线框更浅,甚至没有线,但却没有违停单(有多天照片为证),7月30日早上10点半左右致电洛阳市城管局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询问是否留存照片,记录相关情况,等待回复,我分别于7月31日上午、中午,8月1日中午、下午再次查看附近车位停放情况,发现仍无违停单,于8月1日上午9点左右再次询问市城管局,得到的答复是已转交老城区城管局,至今无人联系。二、老城区政府回复情况:①违停区域不在规划停车位内,是道路规划的行车线,并且在路口拐弯处,为了安全起见路口不允许施划机动车位;②道路另一个侧有规划的停车位,区城管执法人员并没有选择性执法。三、申诉情况:①针对“在路口拐弯处,并无规划停车位,为了安全起见路口不允许施划机动车位,道路另一个侧有规划的停车位”。首先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同一个路口左侧有停车位,右侧没有?既然路口不允许划停车位,为何右侧有停车位?安全何来?其次拍摄有现场车位照片,可看到地上白色分区的停车线,并非所谓的道路规划行车线(有照片为证);②针对“执法人员没有选择性执法”。首先对面停车线比本人车位线更浅,甚至几个车辆都无停车线;其次最近3天内本人多次实地踏勘现场,发现没有停车线的车辆仍未被处罚,此行为属于无执法,而不是“没有选择性执法”(有照片为证)。四、申诉诉求:200元罚款不多,但处罚明显有失公正,损害执法部门及区政府形象。本人提出以下诉求①公平公正处罚违停车辆,请区城管局查看当天附近监控,将对向停车车辆全部处罚,且公开处理结果,并将对面车位全部划掉(特别是浅色车位),应符合贵单位提出的“为了安全起见路口不允许施划机动车位”;②如果强行解释对面是停车位且不处罚对面车辆,请区城管局联系本人,本人也有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本人停车也是停车位,请协调消除处罚,之后重新对附近车位补画并消除原有不合规车位;③已于8月2日上午向洛阳市城管违停申诉中心提交陈述申辩申请,请贵单位本着以人为本工作理念,酌情处理此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8-0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违停区域属于在道路转弯路口,由于并且在路口拐弯处,为了安全起见路口不允许施划机动车位,道路规划白线为行车线,并且反映所说的白色横线也是道路规划的行车线,并不是网友所说的停车位。该处不属机动车位。您反映所说在道路另一个侧是有规划的停车位,规划的停车位由于时间较长,停车位白色线并不是很清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执法并没有选择性执法,下一步区城管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此地违停车辆巡查治理工作,对于严重占用道路乱停乱放车辆将会严肃处理。陵园北路道路狭窄,在单侧规划的停车位是为了考虑到周边群众实际情况,并不可能两侧都规划停车位,这样避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道路另一侧车辆停放的为规划的停车位内,车辆停放符合要求,不存在乱停乱放情况。还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