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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物业费上涨程序不合理
提交时间 2024-07-17
来信内容 中铁隧道局家属院自2023年8月更换物业公司为——河南茂源物业。茂源物业公司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小区物业费上涨。 小区物业费上调,前后只在小区几个公示区张贴了公告,说是物价局有物业费的批示文件,但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 一是物业费调整程序不合规。 二是物业公司就小区物业费当前收支进行了公示,显示物业费收取不足以维持当前日常运营,但该公示未经过第三方审计,张贴的收支明细效力和真实性存疑。 想咨询的问题是: 一物业费上调的程序有和规定; 二洛阳市物业费上调的标准依据是否充分; 三物业费收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是否有明确要求,是否需要进行第三方审计。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7-2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老城区政府核实:

     社区已第一时间与物业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据我市物业收费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由该小区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按照物业服务项目、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核定的,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按他们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茂源物业严格按照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提前公示小区广大业主。2,小区自1982年建成,物业费定价0.36元每平方,原由隧道局自有中隧物业负责小区。在此收费基础上隧道局每年补贴很多资金用来维持物业服务,尽管如此还是入不敷出,以至于退出小区服务。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检查维护、等各方面原因,现定价0.5元每平方,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理解与认可。3按照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项目应当对物业服务的各项资金收支建立台帐,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实行包干制 的可以不向业主公布物业费收支情况,合同约定需要公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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