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新农合异地就医日间住院报销问题
提交时间 2021-03-31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很抱歉打扰您,我母亲任治香身份证号410328196802082025,在2020年不幸得了肺恶性肿瘤,于2021年1月7日至2月18日,在上海市胸科医院进行放射治疗30次。由于医院床位有限,没办法住院治疗,上海市胸科医院对所有放疗患者均是采用办理24小时出入院记录的形式进行医保报销,我们新农合只能先交费,拿材料回来报销。我母亲分别于2021年1月7日和2021年1月28日办理两次24小时出入院记录一共花费三万六左右。 现拿回县新农合办,他们认为我们的病例不合理,只有两天的出入院记录,就只能报销两天放疗的费用,两天放疗的费用一共是几百块,不够报销2000的最低标准,所以不给报销。我们事实是去医院了30天,诊疗经过也写的是30次,只是医院给办的24小时出入院记录。 针对我们这样的情况请问怎么解决,已经打电话给医保局和农合办,农合办一直咬着我们的病例不合理,上海医院住院所有的全国各地的病人都是这样报销的。我提出让医生开证明证明我们确实放疗30次,但是还是不给同意 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治疗恶性肿瘤花的钱都是大数目,我们交了医保,只是希望可以减轻一下负担,现在各种条件约束,医保范围内的钱都不给报销, 实在没有办法才找到的网上信箱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忙解决问题,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4-0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诉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联系,通过沟通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愿意耐心等待调查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