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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县中心二小学生课余时间无体育设施的投诉
提交时间 2018-04-03
来信内容 县中心二小是我县城示范性中心小学,但是学校内无一个乒乓球案子,孩子们学习一两节后或体育课想打打乒乓球,可是没有一个案子,孩子们常时间学习小眼睛都带上眼睛了,给爸妈反映想打乒乓球锻炼身体又对眼睛非常有利,学校没有配备一张乒乓球案子,孩子们只有在下学了不回家跑到其他地方打球,家长非常担心安全。这种现象严重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的第四项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完善体育课程。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完善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广泛开展乒乓球等优势项目。和(十七)项强化考核激励。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科学的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检查,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的机制。针对以上问题,强力要求并希望满足孩子们这一点锻炼身体的心愿,政府或教育局在学校配备几个乒乓球桌子 ,让孩子们身体锻炼好才能更好的学习。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4-08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学校决定在原有三个乒乓球台的基础上做出如下安排:一是增加7个乒乓球台,最近两天安装到位。二是为均衡验收上级还有几个乒乓球台即将拨付到校。三是学校还有一批其它体育设施(如高低杠)也将在近期安装到位。 洛宁县教育局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