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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非法占有国有土地
提交时间 2018-07-11
来信内容 洛宁新华秸秆发电厂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非法占用农田,违法占用国有土地50多亩,现在已经十多年,县政府怎么管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7-1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涉及洛宁新华秸秆发电厂项目占地180亩,已于2006年经省政府批复用地,2007年已全部征地补偿到位,当时土地补偿价格为32940元/亩;其中已供地并办理土地证130亩,其余土地已补偿到位,当时由于企业立项规模限制未实施供地,待用地单位出具新的立项文件后,我局严格按照程序将已征未供土地实施供地。 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