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中弘新天地小区乱搭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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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10-13 |
| 来信内容 | 中弘新天地小区物业不作为·有人违法乱搭乱建侵占公共面积对消防造成安全隐患。对大美洛宁城市整体环境美观带来严重影响。望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彻底杜绝乱搭乱建之风。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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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10-27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我局在收到关于中弘新天地小区乱搭乱建的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大队处理此事。 经查,该小区业主在其三楼阳台外搭建一处一层玻璃房屋,此房屋属于私自搭建违章建筑。2017年10月20日规划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其下达拆除通知书,逾期后,将依法对其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