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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洛龙区金盾花园小区物业将公用绿地变为停车场,侵吞业主公共收益
提交时间 2026-06-15
来信内容 洛龙区金盾花园小区物业,作为开发商自己的物业,自小区建成起,擅自将地面绿化区域改成停车场,以每月100元左右价格租给业主,小区共设置百十余个停车位,导致小区绿化被毁,拥挤不堪,同时将本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租费全部交开发商侵吞,十余年时间金额巨大,小区物业从未将公区收益向小区业主公示。2025年申请公开公区收益,小区物业糊弄区物业办(将小区保安、保洁工资都算入车位维护开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区物业办不作为放之任之,一直让物业经理跟投诉人做工作撤销投诉。这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望区领导重视,还小区业主一片清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6-1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洛龙区政府核实:

        社区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回复关于地面车位是物业公司进驻之前就已存在,并非物业私自改造。现地面车位实际收取车位维护费的只有70个,每个车位每月收取车位维护费80元。基本用于维护、维修车位地面以及道牙,维护、维修道闸等。小区公共收益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未用于发放物业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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