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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流动摊位如何合法化
提交时间 2020-05-29
来信内容 这两天关注洛阳网看到国家今年不再把占道摊位经营作为考核文明城市的标准,河南许昌,成都,杭州都开始夜市了。但是洛阳涧西区这两天却严格到平常去买个炒面的流动摊位也不在了,也想问下,家里人确实今年想摆摊卖点小吃,如何才能正规化被接受?是否有地方是固定的一片地方缴费也行让人们摆摊,夏季消费者也喜欢摊位,人间烟火气。卖的人也能挣点钱,毕竟疫情的今年的确工作不好找。外地不敢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0-09-0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日洛阳市文明办、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按照民生优先、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的原则,开放早餐摊点、建立“夜八点市场”、允许有序店外经营,服务自产瓜果销售,进一步繁荣城市经济,引导创业就业,提升消费信心、增强城市活力。 经区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可利用非主干道建立跳蚤市场,每晚八点后开市。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首批开放涧西区青滇路、浅井南路、丽水路;西工区西工小街;龙门园区龙门大道菜市场街、洛龙区学子街东侧(理工学院至按摩学校段)、龙祥商业街、忠义街、翠云东路(学苑巷至皂角树村口)、关林路(广利街口至厚载门街段);瀍河区利民南街;老城区南门口街;高新区张庄路、九都西路(天津路至秦岭防洪渠段);伊滨经开区东棘街(正泰嘉苑段)、提驾庄街等16条道路。在认真总结经验后,适度扩大范围,在全市有序推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