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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中油锦园社区出口人行道区域违章建筑设施认定和查处
提交时间 2024-04-03
来信内容 (1)洛龙区中油锦园社区出口与市政道路人行道交汇区域内私自搭设雕塑和栏杆,人行道通道被严重阻挡,人行道行人必须绕过雕塑和栏杆才能通行,严重损害行人的通行权。 (2) 根据《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 GB/T 51439-2021中 5.4.1规定: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处的人行道应保持平整连续。 根据以上标准规定,地块出入口与人行道交汇区域属于行人和机动车共用区域, 共用区域内设置建筑和设施违反平整连续要求,属于违章建筑设施。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土地管理法》中的法律条文,这种未取得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筑设施都属于违章建筑设施。 (3)本人多次在12345和百姓热线举报,每次举报都由洛龙区龙门街道办回复没有侵占市政道路,对违章与否和法律法规避而不谈,这种所问非所答的回复很搞笑。 (4)违章建筑设施的认定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法定职责,街道办并没有违章建筑设施的认定能力和资格。 违章建筑设施必须首先判定是否违章,然后才能查处,街道办不去主动联系规划局判定,而是越俎代庖回避问题,这种做法和流程有问题。请将本案交由规划局判定和处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1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中油锦园大门外护栏及装饰物并没有占用市政道路,所有设施均在市政红线以内,是物业管理区域。小区物业表示,设置护栏主要是为了保证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这样的设置已经使用多年,小区绝大多数居民也认可。对于诉求人提供的法律条文是否适合本次投诉事件,我们认为法律条文适用与否由司法部门予以判定。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