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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涉嫌欺骗当事人
提交时间 2020-08-13
来信内容 2020.8.12日下午3点左右,翔梧路人行道上骑电动车被七八个穿警服的人拦。未出示执法证,说我逆行,然后让出示洛康码。洛康码出示后把我手机拿过去操作了半天。问他们为啥,说看身份证号。我想问问交通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时候该不该出示一下证件?要身份证号就是要身份证号,为啥要说看洛康码?为啥借看洛康码的机会且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操作我的手机?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0-08-1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建议此问题向公安 部门反映。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