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洛宁县总工会在其位于风翼路妇幼保健院西隔壁的家属楼二楼设立一处健身房的问题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18-10-10 |
| 来信内容 | 洛宁县总工会在其位于风翼路妇幼保健院西隔壁的家属楼二楼设立一处健身房,对于此处健身房向相关部门咨询:1此处健身房有何人何单位开办。2健身房开办在家属楼里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如健身房由洛宁县总工会开办,所需的场地和器材由谁提供,购买健身器材的经费由谁提供,是否涉及到滥用公款和挪用专项经费。4健身房是否对全县职工开放,有没有专人管理和具体的开放时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18-10-18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洛宁县总工会工人俱乐部为洛宁县总工会内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立足基层和职工需求开展文化服务。工人俱乐部,聚焦教育培训、文化创意、文艺创作、体育健身等传统领域。位于洛宁县凤翼路的洛宁县总工会工人俱乐部,于2008年被我县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经县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及相关部门规划审批后,2011年重新建成,南楼二楼为县总工会工人俱乐部,设立洛宁县职工活动中心。为服务广大职工,由洛宁县总工会出资购买活动器材,县总工会俱乐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制订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全县工会会员(持工会会员卡)免费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夏季:19:00—22:30,冬季:19:30—22:00。周六、周日全天开放(8:30—12:00,下午:14:30—18:00, 晚上正常开放)。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