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请安全生产管理局回答吃人渠应不应该依法处理
提交时间 2020-08-29
来信内容 洛宁洛北大渠二十多年吞噬近五百条人命,父母官能解决? 为近五百条不幸遇难的洛宁同胞(请民政部门统计大渠九十年代加宽加深后至今不幸遇难人员名单。)建一言:望青天大老爷体恤民情;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出现严重频繁的应付检查的企业现状整改,依法处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31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一、文中称“洛北大渠”吞噬五百条人命,与事实不符。新华公司自2006年12月接管以来,长期致力于渠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虽近年来,时有溺水事件发生,但自新华公司接管以来,没有该文所称如此之多的人数。 二、为确保渠道安全运行和沿线农田灌溉用水,新华公司分别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底、2012年5月等,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对全长45公里的渠道进行了改造,硬化、改建了部分渠道和桥涵设施,对城区渠道防护栏杆、沿渠隔离网措施重新进行了整修和加固,在整个渠道和险工险段树立警示标志近300余块,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引水渠道的渗漏、坍塌,既美化了环境,又保证了安全运用。 三、新华公司长期通过电视、广播、发放传单等方式进行珍爱生命为主题的防溺水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由于多方原因(感情问题、孤寡老人无人照顾、家庭邻里纠纷等)意外溺水事件仍有个别发生,这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关怀,减少意外事件发生。同时,新华公司结合渠道管理部门加强对渠道巡逻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治。 1、应急管理局的职责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关于洛北大渠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是水利局,主体责任豫西新华有限公司直接监管。 2、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安委办的职责,做好统筹协调。 3、安全生产的事故调查,由县政府组织、应急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组织调查,该反应内容的主管部门不是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