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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合理调整洛阳市充电桩费用的建议
提交时间 2026-07-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定居洛阳的青年教师,自来到洛阳入职任教、安家落户以来,我深深喜爱上这座底蕴深厚、宜居宜业的千年古都,早已将这里视作第二故乡。作为新能源车主,我长期关注市区公共充电桩收费情况,通过日常通勤体验及与山东老家政策对比,发现我市公共充电费用偏高,加重了市民出行负担,也不利于新能源推广和绿色城市建设,特此如实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目前,洛阳市区商场、景区、小区等公共快充站点,综合电价普遍维持在1.45—1.6元/度,电价由工商业基础电价加0.5—0.8元/度服务费组成。虽然我市规定快充服务费上限为0.8元/度,但多数民营运营商均顶格收费,仅有极少国企站点小幅降价且覆盖面极低。同时,热门商圈、景区站点无常态化低谷惠民价,夜间谷段降价力度微弱,部分站点叠加高额停车费,进一步抬高群众充电成本。 对比山东等地惠民充电政策,洛阳定价短板十分明显。山东全省推行统一分时电价,公共场站峰谷价差显著,夜间谷段综合电价仅0.8—1.1元/度,且国企普惠站点全域覆盖,充分的市场竞争有效规范了运营商定价行为。而洛阳多数充电站谷段最低电价仍超1.05元/度,日常通勤充电成本居高不下,我的月度用车充电开支较在山东老家高出近三分之一。值得肯定的是,洛阳栾川县国企充电站将服务费降至0.2元/度,惠民效果极佳、群众口碑良好,但该优质模式尚未在主城区推广,市区居民无法享受政策红利。 高价充电的现状,已然产生诸多现实负面影响。其一,加重工薪群体生活压力,我选择新能源车本为节约通勤成本,如今充电费用高企,彻底抵消了节能优势,身边不少同事甚至打算换回燃油车,与城市低碳发展理念相悖。其二,制约新能源汽车普及,偏高的使用成本降低了市民购置新能源车的意愿,阻碍我市绿色交通体系构建和“双碳”目标推进。其三,损害文旅城市形象,节假日洛阳各大景区充电价格上浮,给大量自驾游客带来不佳体验,不利于文旅产业长效发展。其四,市场定价缺乏制衡,主城区充电桩以民营运营为主,价格趋同、竞争不足,官方普惠站点稀缺,无法有效调控市场价格。 为切实改善民生、优化城市服务、助力绿色发展,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四点建议。第一,推广栾川惠民模式,扩大国有平价充电站布局。依托市城投、智慧停车等国企,在居民区、校园、公园、政务停车场批量建设平价站点,将服务费控制在0.2—0.3元/度,形成价格标杆,倒逼民营运营商合理定价,重点保障工薪刚需群体权益。第二,细化电价管控政策,规范分时定价机制。由发改、城管部门出台统一指引,要求所有公共充电桩拉大峰谷价差,落实夜间低价政策;明令景区、商圈站点节假日不得随意涨价,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巡查,严查隐形加价、标价模糊等问题。第三,出台配套惠民激励措施,对主动降价、设置低谷惠民电价的民营运营商给予场地、运维补贴,同时简化居民私人充电桩报装流程,鼓励居家错峰充电,分流公共场站压力。第四,搭建全市统一充电监管平台,整合全域充电桩电价数据,实现价格公开透明,方便市民比价选择,打造便民平价充电网络。 作为扎根洛阳的教育工作者,我始终心系城市发展,此次建言只为助力提升城市宜居度、切实惠及民生。恳请市长予以重视,协调相关部门调研落实,规范充电桩收费标准,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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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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