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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村干部私自占有土地非法强占集体土地
提交时间 2018-12-10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 看到我的信 我是洛宁县东宋镇流峪村的村民,我村南坡三组有一条河名叫后石板沟 是村集体土地 村干部张丰陈,违法占有土地并据为己有,最重要的是他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同意 没有经过本村村民同意, 在十几年前种树到现在,因为他一直是村干部 南坡村民是敢怒不敢言 没有人敢惹他,村民心里痛啊,恨啊,但是斗不过他,所以决不能任其由之,决不能让他非法侵占公有土地,决不能让他强占南坡村民土地,决不能让他祸害南坡村民权益。在恶霸面前势单力薄的农民无力阻拦,只能通过政府,通过我们国家来解决,扫黑除恶,铲除恶霸,还我们的土地,让村民更安心,让人民更幸福。 请有关部门领导一定要严谨调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2-18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经查,1998年左右,流峪村为解决群众用电问题,需盖配电房,但由于村中无经济来源,无能力修建,经村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村南坡部分土地对外承包,将承包所得费用用于盖配电房使用。随后由黄万伟承包,并向村交了2000元承包费,但第二天黄万伟提出不愿意承包了,并且要求拿回所交的2000元钱。后经村组再次开会协商,决定在原有承包面积基础上将南坡荒井地加上,承包期限为20年,但其仍不愿意承包,最后村组提出谁承包土地,配电房由谁管理,最终由张丰辰、黄向伟进行承包,并负责管理配电房。目前承包合同已到期,流峪村委正在就南坡地承包问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