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举报村霸魏成涛(黑社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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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4-20 |
| 来信内容 | 洛宁县河底镇元村,原支书魏成涛目无法纪,村霸一方,到处宣扬他上级有人,谁也不能给他怎么样!在任职期间,非法在村里开砖厂,占用农民口粮地,并死了一名农民工,死因不明确!多次殴打、恐吓村民!在村支部用高音喇叭辱骂村民,具体反映情况如下: 1、 在这次村书记换届之际,魏成涛在村里四处拉票,自己出钱从洛阳市和渑池县把他任职期间发展的党员们接回村里帮他拉票; 2、 在魏成涛任职期间,上级已明确不允许开办粘土砖厂,他却顶风作浪,强行胁迫村民交出30亩最好的口粮地自己非法建厂烧砖,并且死了一名农民工,死因不明确! 3、 魏成涛为了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他不让村民们知道,私自带领他的亲信在元村二组、三组村民的庄稼地里栽种花椒树200亩,他自己领取了退耕还林款数年,村民分文未给! 4、 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魏成涛将我村后山坡变为已有,并将别人栽的树让上级部门来看,说是他自己种的。在会上他说“退耕还林款是他本人送礼从县里要来的补贴款,这笔款要归他自己所有”。后来他让我们在同一天到河底镇信用社去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款,他在信用社门外,让我们把领出来的补贴款给他(08年退耕还林款)。 5、 县里拨款15万元,让我村建桥,他承包建桥工程后,却把我们村里的戏楼拆了,用所得的旧料去修桥,修桥所得款额全部归他,村里的集体财产就这样让他白白地占有了。 6、 强行霸占一组魏富魁,二组魏念军两家历经数年,历尽千辛万苦所开垦的荒地5亩多,他们不给,他就找了一些地痞流氓和他一块到魏富魁家对其恐吓、殴打后强行霸占。 7、 在村里经常利用高音喇叭谩骂群众、殴打村民,在河底镇政府大院殴打村民魏丙乾家属、张永平家属、魏万林家属,还有村民魏福魁、魏成伟、魏黑旦等人。 8、 上级政府给贫困人办的低保,他说是他送礼才给办下来的,所以他要扣去他们所领低保生活费的一半,并不准说出去,说出去就把他的低保取消掉。 9、 非法让群众集资50万元修路,结果路也没修,钱也让他给贪污了。 10、 上级给我村拨来的2万元钱,让建村卫生室,他不建,把钱贪污后,让村里的卫生点搬到他家。 11、 县水利局为了解决我们村民吃水困难,拨款2万,也都被他贪污。 12、 违返计划生育,大操大办,被县有关部门处理过。 13、 在北京打工时,曾经被警方拘留半年,留有案底。 14、 这些是我们知道的,还有很多事情我们还不知道,总之像这种混进党内的人在每次干部换届选举前,他都要大肆活动,收买一些人为他投票,妄想长期占据领导地位,继续祸害百姓,我们迫切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彻底清查此人,为纯洁党的组织,维护群众利益,办点实事。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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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5-03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在回复如下:1、关于反映其占用农用耕地私开砖厂,殴打群众的问题。 经查,2007年,魏成涛在元村老村的一条废沟内办了个小型砖窑厂,其砖窑厂刚建成不久,国家政策便严禁生产粘土砖了,2008年4月份,镇政府组织力量将其砖窑厂予以彻底拆除,其后该砖窑厂一直没有生产,处于废弃状态。2010年5月份,县国土资源局和镇政府组织力量对其砖窑厂进行了彻底拆除平整,此后该地方已平地复耕。关于魏成涛砖窑厂出事故死伤员工的情况,经向群众和镇派出所了解,其砖厂在违法生产的几个月里,确实出现过工人手指挤伤得情况,但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死亡的报告。反映其招用童工、殴打民工,不给工钱,出人命的问题,查无实据。 2、关于反映其贪污退耕还林款的问题。 经调查了解并到县林业局核实,元村在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过程中,退耕还林资金一直严格按照规定由各退耕还林户专户专领,每户一个存折,退耕还林款由每户凭存折和身份证直接到指定银行领取,该款一直未经魏成涛之手,因此不存在其贪污退耕还林款的问题。 3、关于反映贪污退耕还林款问题,经调查了解,元村村确实有部分群众享受到了退耕还林优惠政策,但由于群众在退耕还林中所栽树死亡较多,这个政策在元村村仅实行了三年,县林业局就把该村的退耕还林指标给取消了,三年退耕还林资金给了一部分户,一部分户由于栽树死亡较多,村里将其资金扣除用于偿还其补植补栽所花费用。 4、关于反映魏成涛聚众打人的情况,经向部分村民和信访反映涉及当事人魏聚生、魏万林、魏丙乾、魏成伟调查了解,以上人员及家属曾到镇里反映魏成涛有关问题,双方确实发生过争执,曾发生互相谩骂,但经镇政府人员当场已 经劝离,没有发生直接肢体冲突。另外,在元村村新村搬迁工作中,由于魏成伟所盖房子没有按照村里规划标准,其他群众有意见,魏成涛曾到魏成伟家中调解,曾与魏成伟发生争执,双方发生过扭打,互相都有轻微外伤,后经镇政府包村乡干说服教育和调解,相互并没有追究对方责任。 5、关于反映其克扣群众低保款问题,经向镇民政所调查了解,低保款现在实行专款专拨,每户一本折子,不存在其克扣群众低保款一半的问题。 6、关于反映其贪污修路集资款问题,经调查了解,元村村水泥路在2005年由县烟草局全额出资修建,但元村村当时确实让群众集了资,集资额度为每户60元,元村籍在外工作人员也分别出资500—5000元不等,全部集资约6万余元。由于该水泥路当时由县烟草局全额出资修建,因此该集资款并未全部用于修路,部分用于了路基处理,部分用于了损毁青苗树木经济补偿,部分用于了新村搬迁工程中。 7、关于反映其贪污卫生所建设款问题,经向镇卫生院了解,卫生院已确实向魏成涛拨付了首期1万元的卫生所建设款,主要用于卫生所的设备和硬件建设,但实际目前其卫生所的硬件和设备尚未完全到位,部分资金被魏成涛垫资到了村学校工程建设中。 8、关于反映其贪污县水利局2万元的吃水工程款问题,由于该项目实施时魏成涛尚未到村任职(当时在北京打工),因此,该款项的拨付和使用没有经魏成涛之手,不存在贪污该款项的情况。 9、关于反映其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由于之前,有人就其计划生育问题向省计生委进行了反映,后县计生委及镇计生办就其计划生育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为魏成涛违规生育四胎,属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鉴于魏成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根据县计生委调查处理意见,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已撤销了魏成涛元村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此处理结果已报上级计生部门,并在元村村进行了公示。 特此说明 河底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 |